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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环境、食品等领域相应农药成分残留检测,农药生产部门和检测实验室质量控制、分析仪器校准、分析方法确认评价等。
一、样品制备
本标准物质以GBW(E)060874甲基对硫磷农药纯度标准物质为原料, 以甲醇为溶剂,在(20±2)℃的恒温条件下采用重量法-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。(甲基对硫磷,分子式:C8H10NO5PS,CAS号:298-00-0)
二、溯源性及定值方法
本标准物质以配制值作为标准值,采用气相色谱法-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(GC-FID) 对本批次标准物质和质量控制对照样品进行比对,核验配制值。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、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,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。
编号 | 名称 | 标准值 (μg/mL) |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(k=2) |
100 |
三、 特性值及不确定度
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原料的纯度、称量、定容、均匀性、稳定性等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合成。
四、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
根据JJF1343-2012《一级标准物质》技术规范,采用气相色谱法(FID检测器)进行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,证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、稳定性良好。该标准物质自定值之日起,有效期12个月,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,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。
五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、使用及注意事项
1.包装: 本标准物质采用中硼硅玻璃安瓿瓶包装,规格为1.2mL/支,移取或稀释时请以移液管量取为准。
2.运输:运输时应避免挤压、碰撞。
3.储存及使用:冷藏和避光条件下保存。使用前于室温(20±2)℃平衡,并摇动均匀。安瓿瓶一经打开,应立即使用,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。
4.本标准物质属于有毒有害物质,使用时应注意防护,戴口罩、乳胶手套,避免吸入及直接与皮肤接触。
声明:
研制单位:河南标准物质研发中心 客服热线:400-822-62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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