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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标准溶液主要用于环境监测及其他水质分析测试中的质量控制、方法验证与评价等工作,也可作为标准储备液,通过逐级稀释配制成各种工作用标准溶液。
一、样品制备
本标准物质以纯度标准物质和超纯水为原料,在(20±2)℃的恒温条件下采用重量-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。
二、溯源性及定值方法
本标准物质以测量值作为标准值,采用离子色谱法进行定值。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、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,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。
三、特性值及不确定度
编号 | 名称 | 标准值 (mg/L) | 扩展不确定度 (k=2)(%) | 基体 |
| 氟离子 | 10(以F-计) | 5 | H2O |
氯离子 | 200 (以Cl-计) | |||
溴离子 | 10(以Br-计) | |||
硝酸根 | 50 (以NO3-计) | |||
亚硝酸根 | 100(以NO2-计) | |||
硫酸根 | 200 (以SO42-计) | |||
亚硫酸根 | 200(SO43-计) | |||
磷酸根 | 50 (以PO43-计) |
标准值的不确度由原料纯度、称量、定容以及均匀性、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合成。
四、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检验
依据《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》要求,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,对溶液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、稳定性考察。结果表明,本标准物质均匀性,稳定性良好。
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4个月,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,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,将及时通知用户。
五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、使用及注意事项
2.运输和贮存:常温运输。运输时应避免挤压、碰撞;室温和避光条件下贮存。
3.使用:使用前应恒温至(20±3)℃,并充分摇匀。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尽快使用,使用过程中严格防止玷污。
声明:
研制单位:河南标准物质研发中心 客服热线:400-822-62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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